中冰协字〔2026〕3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主管部门、各省冰球协会、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冰球项目裁判员队伍建设,规范裁判员资格认证、培训、考核、注册、选派、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,保障冰球竞赛公平、公正、有序开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《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》及《中国冰球协会章程》,结合我国冰球项目发展实际,我协会制定了《冰球项目裁判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以及相关配套文件,包括《冰球项目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中国冰球协会裁判员工作职责及行为规范》及《2026年中国冰球协会裁判员劳务(税前)各级赛事对照表》等。
现将《办法》及相关配套文件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本《办法》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,认真组织学习贯彻,做好本地区、本系统冰球裁判员管理工作;全体冰球裁判员应自觉遵守《办法》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,规范执裁行为,提升执裁能力,共同推动我国冰球项目高质量发展。
试行期间,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冰球协会反馈,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冰球项目裁判员管理办法(试行)
2.冰球项目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办法(试行)
3.中国冰球协会裁判员工作职责及赛区工作规范
4.2026年中国冰球协会裁判员劳务各级赛事对照表
中国冰球协会
2026年4月16日
(联系人:李余天,联系电话:010-88318732)